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
产业的生产与交换密不可分,交换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市场是电子信息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电子信息产业运行机制的转变而出现的一项新的任务。尤其是面对加入WTO后行业发展遇到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已经成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当前亟待强化的一项工作。
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历程来看,加强市场监管有其必然性。在传统体制下,主管部门的职责是管理直属企业的“人、财、物、供、产、销”。由于是计划管理和微观管理,市场功能极其微弱,因而基本上不存在市场监管问题。1988年以后,“企业放下去、行业管起来”,主管部门的职责是统筹规划和项目审批,促进产业发展,调控经济运行。当时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体制正在培育,电子产品市场为供给短缺的卖方市场。市场监管问题虽已出现但尚不突出,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表现在产业规模小,企业活力不足,产品品种少、质量差。
1992年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初步建立,外资企业大量增加,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加快,电子行业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电子信息产业的规模迅速壮大,市场格局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商品短缺状况不复存在,不少产品供过于求、库存增加、竞争加剧,彩电等产品进入微利时代;卖方市场初步形成,产业的发展受市场因素的制约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恶性价格战、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开始突出,主管部门把市场规范和管理提上日程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998年以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出现几个新的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信息产业部与所属企业脱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行业管理,通过规划指导、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经济调节等手段,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外市场趋于一体化。这一方面要求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进口,保护国内产业;另一方面要求合理运用WTO规则,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积极“走出去”。三是信息产业部的成立促进了制造业和运营业的融合,实现了互动发展。电信业既为电子信息产业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又为强化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效手段,如:设备入网认证、频率资源分配等。
在21世纪头10年内,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处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阶段。展望发展趋势,电子信息产业将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第一支柱产业地位,中国有望成为世界性信息产品生产制造基地;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多数电子产品仍继续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品牌、专利、标准、人才成为决定胜负的武器;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全球经济波动对中国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规范和监管市场是保持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公平的市场竞争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充要条件。新一届信息产业部应与时俱进,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秩序,以公平有效的竞争引导产业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中央还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注意力转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这些论述,是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出发点。
开展市场监管工作要从电子信息产业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市场有几个特点:(1)市场规模庞大,发展迅速,需求多种多样。据专家预测,每年市场增长速度在30%以上,到2005年将达到5万亿元左右。如此大的市场对各类企业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2)竞争比较充分,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主导产业发展。目前除军工产品外,绝大多数电子产品由市场定价。而且,电子信息产业大部分领域进入门槛低的状况,市场主体数量众多。(3)标准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尺度。每种产品和技术都在为成为行业事实标准而竞争,正所谓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4)客户对信息技术的需求转向系统集成和服务。计算机等IT产品已淡化为普通的客户终端产品,为此各大厂商都转向与互联网密切关联的解决方案领域,从产品型公司向服务型公司转变。
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根据自身特点从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的要求出发,从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入手,切实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将工作的着力点真正转移到为信息产业发展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企业和行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上来。核心是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保护有效竞争,促进充分竞争。当前要重点解决好国民待遇问题,尽快消除对国有企业的偏爱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不透明的市场行为,克服市场经济的外部效应;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培育和扩大市场竞争主体。
按照上述原则和思路,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具体而言,要尽快实现四个转变:在职能上,从行业管理为主向市场监管与行业管理并重转变;在手段上,从统筹规划为主向依法行政和统筹规划并重转变;在对象上,从国内企业为主向国内企业和三资企业并重转变;在范围上,从国内市场为主向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并重转变。在转变管理职能和改进管理方式的基础上,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市场监管的体系。
加强研究,积极实践,创新市场监管工作方式。市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即是要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必须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产品的标准和质量。产业的核心是产品,决定产品的是技术,技术的实现需要靠标准。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竞争本质上是标准的竞争,而标准竞争高度依赖于市场。按照“三定方案”,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这些职责,是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的首要切入点,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企业的资质认证。资质认证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必要,而且行之有效。目前,信息产业部已有和将要实行的资质认证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资质认证、信息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认证、家电经销企业资质认证、信息工程监理资质认证等。企业资质认证是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的一项工作。
———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性很强,相应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能和素质,许多岗位评定职业资格。这项工作劳动部和信息产业部均在开展。如:电子类工程师评审、电子产品销售员职业资格、微机和家电产品维修人员资格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补充手段。
1.推进市场监管立法,完善市场监管规制。根据世贸组织规则,要加快市场立法工作,从部门规章、国务院条例到行业法规,逐步形成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同时要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在条件成熟时,出台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的专门法规。国家已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前应推动国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倾销法》、《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法》等。另外,还可向国务院建议,研究制定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的专项政策。
2.加强相关部门资源的整合,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调控手段。目前,工商、质检、商务、海关、公安、环保等部门均或多或少地承担着电子信息领域市场监管的工作。信息产业各级主管部门要与他们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通过贯彻市场监管法规和政策,充分利用相关的资源和手段,加大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共同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同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内部也需整合资源,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市场监管的合力。
3.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手段。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规范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主体,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发展。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强化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依照国际惯例,通过技术标准等非关税壁垒,保护国内产业。
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产品和企业的认证管理。目前通信网络产品、广播电视接收设备、信息安全产品、军工产品等领域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家电产品需要通过CCC认证(安全、电磁污染和环保)和生产污染防止管理办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有认定办法,同时对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一些领域的企业实行资质认证,等等。上述产品覆盖电子信息的主要领域,建议将其归类整合,逐步形成统一完善的产品和企业管理制度。
5.规范信息技术和产品有形市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电子信息产品流通企业。目前,全国有20多家大型的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中心,覆盖全国主要省区市,年销售额占行业销售总额的40%左右,这些电子市场已经成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加强指导和支持力度,通过有形市场资质认证、销售商资质规范和星级市场评级等方式,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流通企业壮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
6.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其规范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改组、改造和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建设,使其真正成为企业的“代言人”。现有的中介组织应规范运作,实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同时,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发挥在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7.大力开拓国外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实现跨国经营。从本国利益和实际出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提出有利于本国乃至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建议,参与制定WTO相关的规则和协议,争取应有的权利,同时积极运用环保要求、反倾销、反补贴、质量认证、“紧急采购制”等非关税手段,维护本国企业利益。还应介入新兴市场的拓展,降低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篱笆墙”,帮助企业加快“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
8.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部门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推行电子商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以服务为宗旨,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提高自身的决策咨询能力,建立有效的服务企业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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