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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07-10-14 06:42:19  来源:  作者:  被阅

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产[2000]106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随时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王鸿纲 李志军

      联系电话:65193342 65193344 (传真)

      E-MAIL: bjjwkjc@setc.gov.cn

      附:《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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